您的位置:
首页 >> 培训课程 >> 硕士学历 >> 详细内容: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学硕士

该课程所属机构:沈阳培训网
  课程范围:学历招生--在职考研
   
    发布机构 沈阳惠尔智业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07-12-6
 证  书: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教育部为尽快改善各高校学位结构而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它具有入学简单、学习集中、获得学位较易的特点,其中高校教师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由我校自主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
  面向我校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员,沈阳计划招收50名。
二、招生专业
  法学硕士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在职人员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含函大、夜大、电大、自考)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教师以及高专、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2、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我校按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⑴ 考生自行下载填好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资格审查表”;
  ⑵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四、考试科目
1、英语(含听力):全国联考。(相当于大学英语三级);
2、法学综合课(含刑法学总则部分、民法学总论部分,各占75分),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命题、阅卷
3、复试:政治理论课,由中国政法大学进行复试
参考书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刑法学教科书》(上、下)何秉松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版;
  《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修订版;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丽娜、胡明、刘长敏主编,长安出版社,2003年9月版。
五、报名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我校考生,先于7月上旬前,通过教育部学位与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上查询公布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中、下旬安排网上报名事宜。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然后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六、报名考试费
在职人员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报名考试费:300元(现场报名时缴纳),复试费:100元(待复试时缴纳)。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
八、学制及收费标准
  1、学习期限:已参加2004级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学制为2年(已经修完的学分有效);
2、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和面授相结合,集中面授一般为五一、十一长假或每月一个双休日,由学校选派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亲临沈阳授课。学员必须按照规定修完研究生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
3、收费标准: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员,需一次性交纳报名费100元、学费13000元、书费700元;高校教师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另交学杂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计26000元。(考前辅导费另收)。
九、颁发证书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完成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校硕士学位委员会评审,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
报名方式:
电    话:024-22722878   81880078
在线QQ:414210283
网    址:www.wl.emci.cn  www.hrzy.org  www.cltc.net
地    址:1、 沈阳市府广场辽宁大剧院宾馆东侧肯德基楼上四楼409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2、中国沈阳人才市场北门一楼102办公室
授课学校:沈阳惠尔智业教育培训中心学校 首页
【发布者:机构会员┊来源:沈阳培训网┊2008-03-17】TAGS:
课程咨询 在线报名 内容报错
姓名: 电话: 邮箱: 地址:

  • ·本咨询平台是部分培训机构与本站指定的网上报名、咨询的专用平台,您可以通过此处提交您的信息,我们或该机构会根据您所提交的信息及时给予回复;
  • ·为了更好的问您服务,请填写您真实的姓名和相关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及时给您答复;
  • ·不得提交有关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对于违规者我们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若有任何问题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08 www.024p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培训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