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认证出国有效
■ 08年春季培训班正在热招中。
辽宁省辰熙职业培训学校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管理的学校,是省内最先获得高级别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国务院2005年35号文件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006年3月18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辽沈地区主流媒体获悉,凡没有在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ln.osta.org.cn)注册登记的证书,一律视为假证;劳动保障部门是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检查、管理的权威机关。详情见2006年3月19日沈阳日报。
★ 如何鉴别培训机构:
1、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审批文件
3、正式发票(收据不算)与培训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详情查询省劳动厅网站:www.ln.lss.gov.cn 友情链接
★★郑重承诺:我校对人力资源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物流管理师(只限二级)引入激励与风险机制(享受优惠政策者除外)。
本期考试总成绩第一者,学校将给予人民币300元的奖励。
一次交费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不过可获得千元退款。
第一次考试未过的学员,可获得免下期培训、考试鉴定费。(免费条件:两次都必须参加培训,每次参加培训时间达到2/3学时,免费科目的成绩必须达20分以上;没有满足培训学时要求的,免费科目的成绩必须达40分以上;退款条件:两次参加培训时间均达到总学时2/3以上,两次考试每科成绩均达到免费分数以上) 。
■培训后由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出国有效。
★培训对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或欲从事 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培训目的:学员经过全面系统的培训,达到国家相关职业技能要求。
★申报程序:由我校负责资格考试的审查与申报,结业颁发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职业及等级 :
物业管理师(二级)、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
物业管理员(四级)
★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概述、管理机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场所物 业管理、物业档案的建立,常用文书、维护与修理安全、环境管理等。
★培训时间:2008年春季班正在热招中!
2008年2月17日开课
利用双休日上课。
★考试时间:2008年5月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培训教师:我校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聘请名牌大学本专业的资深教授、知名企业的实战人士及高级职业培训师联袂授课;培训经验丰富,针对考试标准、培训教材、提高应试能力,让您轻松应对考试!过关率达90%左右!
★认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报名方法: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1张,二寸彩色照片5张(蓝色背景)一寸照片一张。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0号(东北电业职工大学院内正对大门口的黄楼118室)陆军总院和家乐福斜对面
★咨询电话:024-23901460 024-23901478
13309884493 13352455709
★在线QQ:444857210